渝电大校〔2021〕38号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竞聘管理办法(修订)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8]2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渝人发[2008]14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84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体制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畅通各类岗位竞聘渠道,激发全员活力动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特修订《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竞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总量控制,择优竞聘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岗位类别与岗位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事业编制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办法主要针对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二)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5~9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
专业技术岗位:3~12级,即正高级岗位(3、4级)、副高级岗位(5、6、7级)、中级岗位(8、9、10级)、初级岗位(11、12级)。
三、岗位竞聘的基本条件
各类岗位竞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问题。
2.团结友善,团结协作,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
3.明礼诚信,自尊自律,诚实守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做到诚实守信。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积极参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5.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勇挑重担。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6.满足学校《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竞聘评审办法》《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审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2。
四、岗位竞聘的申报及评审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领导岗位竞聘工作;设岗位竞聘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实施岗位竞聘组织工作;设岗位竞聘工作组,负责岗位竞聘的评审。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者在所在部门报名,登录岗位竞聘管理系统填写相关资料;
2.各部门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后,召开部门工作小组会议和党总支会议,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政治把关,提出部门推荐意见、党总支意见,并将材料和推荐意见提交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成果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岗位竞聘工作组;
4.岗位竞聘工作组组织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5.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竞聘评审推荐意见报学校党委会审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审推荐意见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评审监督
1.岗位竞聘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有权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受理。
2.任何申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调查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
3.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岗位竞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如竞聘工作中出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
(一)岗位竞聘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在职数范围内开展相应岗位竞聘,岗位竞聘需逐级择优晋升,不得违规越级晋升。
(二)教职工只能参加现所聘岗位的竞聘,占用一个职数。
(三)各类岗位竞聘后的起聘时间为上级部门批准时间。
(四)教职工岗位竞聘后,学校根据教职工个人新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的使用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人员的工龄、学历、任职时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获奖表彰、教学科研成果等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竞聘申报截止时间,各项成果均须是任现岗位等级以来的成果。
(六)所有岗位竞聘人员,其财政工资按所聘的岗位执行,起薪时间统一以上级部门批准时间为准。绩效工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七)学校原有关于岗位竞聘、聘用等文件中,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竞聘评审办法
2.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审办法
2021年6月7日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1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