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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关于人事异动工作程序的规定(修订)》的通知
2025/05/27

各单位(部门):

《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关于人事异动工作程序的规定(修订)》已经2025年5月13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7日


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关于人事异动工作程序的规定(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异动工作程序,提高人事管理效率,优化能进能出、流动有序的人事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学校人事异动工作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一、人事异动工作的分类

人事异动工作主要分为教职工的辞职或调动、校内岗位调整、退休等。

二、人事异动办理程序

(一)事业编制教职工的辞职或调动程序

1.拟辞职或调动教职工须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阐明原因,申请调动教职工应提交拟调入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2.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召开处(院)务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是否同意辞职或调动。各单位(部门)须将相关情况向联系(分管)校领导汇报,其中,申请人为辅导员的,所在单位(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向党委学工部报告,申请人为科级及以上干部(含五、六级职员非领导职务)的,所在单位(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报告,形成本单位(部门)的意见报告,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同意,按以下程序办理;如不同意,将意见反馈给本人。

3.所在单位(部门)将申请书、辞职(调动)意见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

4.人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汇报,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如同意,按以下程序办理;如不同意,人事处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

5.人事处将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所在单位(部门)通知本人按离职交接规定流程办理教职工离职交接审批手续。(离职交接规定流程见附件1)。

6.学校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同解除时间以学校研究批准同意时间为准。申请人须在接到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工作交接。

7.人事处办理档案转移、编制岗位减少、工资及社保转移等相关手续。

8.申请人在学校批准其辞职(调动)前,应正常工作,所在单位(部门)严格考勤管理。

(二)非事业编制教职工的辞职程序

1.拟辞职教职工须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阐明原因。

2.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召开处(院)务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是否同意辞职。各单位(部门)须将相关情况向联系(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形成本单位(部门)的意见报告,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同意,按以下程序办理;如不同意,将意见反馈给本人。

3.所在单位(部门)将申请书、辞职意见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

4.人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如同意,按以下程序办理;如不同意,人事处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

5.人事处将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所在单位(部门)通知本人按离职交接规定流程办理教职工离职交接审批手续。(离职交接规定流程见附件1)。

6.学校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以学校批准同意时间为准。申请人须在接到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工作交接。

7.人事处办理工资及社保转移等相关手续。

8.申请人在学校批准其辞职前,应正常工作,所在单位(部门)严格考勤管理。

(三)校内岗位调整程序

校内岗位调整,指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个别岗位调整,不包括因学校统一安排的机构调整或干部调整。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岗位调整的教职工填报《岗位调整审批表》(见附件2),报本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提交本单位(部门)联系(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其中,申请人为辅导员的,还需提交党委学工部、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按以下程序办理。不同意由各单位(部门)直接反馈意见。

2.申请人将《岗位调整审批表》报调入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提交调入单位的联系(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其中,申请调整为辅导员的,还需将此表提交党委学工部、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

3.调出、调入单位(部门)同意后,由人事处报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的调整及岗位变动、合同变更等手续。

(四)退休程序

1.教职工个人提交退休申请

(1)根据国家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男性教职工在年满60周岁、女性教职工在年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前)三个月选择退休时间。

(2)符合《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1号)相关要求的女教职工,需在年满55周岁前三个月选择退休时间。

(3)科级及以上干部(含五、六级职员非领导职务)教职工提交退休申请后,需提交党委组织部审核。

2.人事处于退休当月将到龄退休教职工情况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部门),告知退休时间及提交办理退休手续的相关资料。

3.教职工于退休当月,按退休交接规定流程办理教职工退休交接工作审批手续。(退休交接规定流程见附件1)

4.人事处于教职工退休当月,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三、相关待遇结算

(一)教职工辞职、调动、校内岗位调整,工资结算以学校批准同意的时间起算,其中,绩效工资按学校和各单位(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二)教职工退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开始享受退休待遇。

(三)主持承担有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科研项目、人才培养项目等项目研究的,需在所在单位(部门)统筹协调下,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换主持人,结算相关项目经费,做好工作交接。

(四)与学校签订有相关协议的,应按协议条款执行。

四、其他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关于人事异动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渝电大校〔2019〕3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教职工离职、退休交接流程

2.岗位调整审批表


附件1


教职工离职、退休交接流程


附件2

岗位调整审批表

姓名


原单位(部门)及岗位


岗位: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

拟调整单位(部门)及岗位


岗位: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

用工性质

○事业编制

○合同聘用制

○劳务派遣

申请类别:

○补缺

○增编

○临时用工/专项工作

调整时间


调整原因


本人签字:

调出单位(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调出单位(部门)联系(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调入单位(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调入单位(部门)联系(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岗位调整审批表

(辅导员岗位调整适用)

姓名


用工性质

○事业编制

○合同聘用制

○劳务协议

申请类别:

○补缺

○增编

○临时用工/专项工作

原单位(部门)及岗位


拟调整单位(部门)及岗位


调整时间


调整原因


    本人签字:

调出单位(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调出单位(部门)联系(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党委学工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调入单位(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调入单位(部门)联系(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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